2011年4月6日 星期三

校內展佈置施工注意事項

1. 各組展板須刷漆、批土、打磨者,必須在造形教室內或外、金工教室外
    施工範圍內完成,並做好環境清潔,若造成髒污、油漆滴落,必須負責
    清理乾淨、恢復原狀。

2. 嚴禁各組於設計館大門外空地進行刷漆、噴漆、批土、打磨工作,僅能
    進行組裝、裱貼等不致造成髒污之工作。

3. 必須進行刷漆工作者,嚴禁使用油性漆料,請使用水性漆料,以維護並
    保持展板、環境、空氣使用品質。展板禁止製作難以清除之肌理,若展
    畢無法清理恢復原狀,必須負責照價賠償。

4. 各組施做過程所需工具、延長線等,請自備齊全,禁止至系辦借用。
    (系辦設備僅供教學申借)

5. 各組展板僅能鎖螺絲固定或釘鐵釘固定,嚴禁鑽、挖孔洞,展畢需卸除
    乾淨展板上所有外加物件、刮除所有批土肌理、撕除裱貼大圖壁紙等,
    恢復平整狀態,經檢核通過後歸還。

6. 各組分配6個木製卡榫,請妥善保管,展畢點交歸還,若損毀遺失,必
    須複製歸還。

7. 藝文中心之電燈有二枚同時開會造成跳電,開啟使用前請先詢問清楚中
    心人員。

8. 藝文中心櫃台之抽屜及電腦皆為中心所有財產,嚴禁任意開啟使用。

9. 冷氣會由負責同學統一負責,勿擅自調動。


★為確保系館環境整潔及維持良好佈置工作環境、展出品質,以上規定請
    各組務必謹記與遵守
★如有違反規定,經勸導未及時改正復原者,將扣減學期總成績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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